近日,根据判决文书网以及执行公开网注意到,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拉卡拉),因拖欠代理商分润被告,代理商赢得诉讼。因拉卡拉未完全履行判决,被法院拉入失信执行人,指定标的17192元。判决结果如下:
一、确认北京新生活美业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与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拉卡拉收单业务合作协议V3.0》于二O二O年九月十四日解除;
二、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北京新生活美业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分润及返现利益共计三万八千一百六十六元五角六分;
三、北京新生活美业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机具八百二十台后,由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退还北京新生活美业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货款一万五千九百九十元;
四、驳回北京新生活美业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五、驳回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反诉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