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一、案例一:躺着赚钱的好路子,怎么就成了洗钱?
王某从朋友处打听到一个赚钱的“好路子”: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号收款,将卡中金额提取到微信后转账给其他指定人员,便可获得“佣金”。王某怀疑这是在洗钱,但是印象中“洗钱”都是几百万上千万,而他只需过手几万,应该没关系。王某欣然答应,还邀请了几名好友共同加入。公安局发现王某等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从事洗钱活动,将王某等6人刑事拘留。
二、案例二:“跑分”网络兼职,一天轻松稳赚2000元?
刘某从朋友处得知在某“跑分平台”上当“跑分客”一天能赚2000元佣金。于是,他向该平台缴纳保证金后成为平台“跑分客”。“跑分平台”发布订单信息,刘某抢单成功后,会有付款方通过平台的二维码将钱转给刘某支付宝账户,刘某再转账给其他指定人员,从中赚取佣金。直到警方来敲门,刘某才知道,这种冠冕堂皇的兼职就是在参与洗钱。目前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三、案例三:卖身份证赚钱,摇身变成12家公司的法人?
02
一、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金融账户、银行卡和U盾
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可能产生以下后果:
1.身份证被他人用于从事非法活动;
2.可能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
3.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羊”;
4.因他人的不正当行为而致使自己的声誉和信用记录受损。
金融账户、银行卡和U盾不仅是我们进行金融交易的工具,也是国家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和经济犯罪案件调查的重要途径。出租或出借这些关键信息,容易被毒贩、恐怖分子、受贿官员以及其他罪犯利用进行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因此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不要出租、出借金融账户、银行卡和U盾。同时,这也是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
二、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通过各种途径提现是犯罪分子最常采用的洗钱手法之一。受人之托或受利益诱惑,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或公司账户为他人提取现金,为他人的洗钱活动提供便利。账户会准确记录每个人的金融交易活动,全部交易都是有据可查的,千万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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