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凡是于2020年4月28日期间2021年7月14日期间买入仁东控股股票,并在2021年7月15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索赔征集。最终索赔条件与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8-03 11:50:35 浏览次数 :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凡是于2020年4月28日期间2021年7月14日期间买入仁东控股股票,并在2021年7月15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索赔征集。最终索赔条件与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